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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时间:2022-07-12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近日,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发放手册、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单等方式,对新《条例》实施后,消费者如何安全使用化妆品进行普及宣传。并在现场就消费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过期产品、标签标识等日常消费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次宣传,执法人员深入37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放手册,提高经营户对《条例》的知晓度,督促从业人员对照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引导经营户合法依规开展经营。

  下一步,通化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坚持检查、带教及服务并举,把对《条例》的宣传贯穿于日常检查工作中。开展“体检式”服务指导,提高经营户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引导经营户合法依规开展经营,确保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dqdt/th/202110/t20211012_8242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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