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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延续《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公示(2022年第008号)

时间:2022-07-1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和田阳光沙漠玫瑰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行资料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生产范围

  住所

  生产地址

  备注

  新疆和田阳光沙漠玫瑰有限公司

  刘天志(刘天志)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天目山路9号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天目山路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scxkgs/202204/ec07475ea63748c8b213d92addbaa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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