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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9期)

时间:2022-07-1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现就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被委托企业

  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有效期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100号

  1、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0.3ml/瓶、0.5ml/瓶、1.0ml/瓶国药准字S20200004、国药准字S20200005、国药准字S20200006

  2、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1.0mL/瓶(支)2020L00023

  3、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22.50μg/瓶国药准字S20010003

  新疆康恩必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405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003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南巷919号 (乌鲁木齐西星市场投资有限公司5号楼33号-34号,冷藏库体积389立方米,冷冻库体积18.02立方米)

  全疆

  至2023年12月31日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jyxkgs/202205/630ce100a17f41108ed3163ad8498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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