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化妆品科普宣传(六)
网购化妆品需谨慎
随着互联网销售模式快速发展,网络经营已成为化妆品零售的主要方式,但网购虽方便但也容易出现很多问题。那么,网购化妆品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尽量避免陷入网络陷阱呢?
一、谨慎选择网店
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应具备企业资质,并在其网店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网购化妆品时请注意查看网店资质,选择正规企业的网上旗舰店或信誉度较高的网店购买化妆品。
二、核实产品信息
消费者可在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或者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和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网购化妆品时,请仔细核对化妆品的产品名称、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未经注册备案或与注册备案信息不符的化妆品。
消字号、械字号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三、警惕虚假广告
不要盲目相信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尤其是不要轻信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治疗功效、宣称“药妆”、“医学护肤”或“干细胞”、“刷酸”、“睫毛生长”等功效的化妆品。
四、防范海淘风险
购买海淘化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前,请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购买。
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五、理性对待直播
购买直播带货的化妆品时,不要因崇拜、信任主播而盲目购置,不要轻信主播营销时的宣传用语。
应按需理性消费,不要被“多买优惠”“额立减”等宣传内容所诱惑,以免因保质期内使用不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六、谨防小样掺假
化妆品小样一般是正品的赠品,如商家单独或批量出售化妆品小样,请谨防造假、掺假风险。
请关注产品资质和标签标识等情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所需化妆品,不要被商家所谓的“试用”“专柜小样”“付邮体验”“超值体验装”“中小样清仓”等所诱惑。
七、小心价格陷阱
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折扣优惠促销品牌化妆品的虚假宣传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知名品牌化妆品,以免上当受骗,损害健康。
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谨慎下单。
八、慎购儿童产品。
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标签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语。
婴幼儿(0-3岁)化妆品只能宣称清洁、护发、保湿、防晒、舒缓、爽身等6种功效;
儿童(3-12岁)化妆品较婴幼儿化妆品增加了卸妆、美容修饰、芳香、修护等4种功效宣称。若化妆品的标签或网页广告功效宣称超出以上范围,请慎购。
九、注意不良反应。
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眼睛充血、流泪、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并通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等医院进行报告,必要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十、谨记依法维权。
保存好与客服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优惠措施、产品展示页面截图或直播带货录屏等信息,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
如果发现网购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向网络平台反映,同时拨打12315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目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一、 要准确区分化妆品与玩具
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简单来说,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单纯施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二、 国家对儿童化妆品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化妆品作为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实行严格监管。
对于儿童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提出比成人用化妆品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生产化妆品,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护肤类化妆品,其生产车间的环境要求应当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化妆品上市前应当按要求提交产品配方、检验报告、安全评估资料等技术资料,经注册或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且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化妆品原料使用及产品中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限量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此外,国家对上市后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等,以监督其质量安全状况。
三、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用“彩妆”
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也就是说,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更容易受到损害。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给儿童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
此外,这类“彩妆玩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例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影响儿童智力发育等。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应当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请广大家长朋友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yzaq/202206/f7c8fbe683794f0b94d767cf8d0e5bc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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