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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桑黄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在淳安发布

时间:2022-07-12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5月27日,省药监局与淳安县政府联合主办的浙江省桑黄标准发布会在淳安召开。来自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安县政府、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卫健委、淳安县医疗保障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药学会、浙江省健康产业研究会、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农科院、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等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参加此次会议。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魁,省药监局一级巡视员、浙江省药学会理事长邵元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建祥,淳安县副县长金晨旦参会。

  发布会上,淳安县副县长金晨旦在致辞中指出,浙江省桑黄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发布,明确了桑黄的药用身份、炮制方法、检验标准等,确保了桑黄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淳安县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好桑黄种植、加工、生产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桑黄等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发展的红利。

  省药监局宣读桑黄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颁布文件后,浙江省药监局一级巡视员邵元昌、淳安县副县长金晨旦共同为浙江省药学会、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千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建的“中药富民技术服务站(桑黄)”揭牌,助力全省桑黄产业向着规范化、优质化、现代化方向快速发展。桑黄标准的起草单位、复核单位以及生产企业对桑黄标准的研制情况、标准执行要点进行了解读。

  陈魁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方对桑黄标准研究制定所付出的努力,并就实施桑黄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种植企业、饮片企业等要坚决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桑黄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加强质量控制和完善内部管理,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依法宣传。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和服务地方中药产业,积极开展日常监管和桑黄质量监督检验,打击假冒伪劣桑黄药材和饮片,加强对标准执行的技术指导,收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研究解决。三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坚持传承保护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联合创新的新型研发载体,力争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建立一批可复制的桑黄全产业链助力富民技术和模式,通过技术提升培育形成更多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共同推进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做强“浙产中药”产业品牌。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5/30/art_1228989351_58928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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