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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项措施”解除疫情期间 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时间:2022-07-22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东莞市医保局紧贴实际,迅速行动,研究出台三项措施,切实解除疫情条件下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一、实施医保缓缴政策。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二、推出业务补办措施。中高风险或封闭封控期间,医疗保障待遇延期办理,对未能按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付等业务的,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后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

  三、完善定点规定限制。本市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产前检查、门诊特定病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受原定点规定限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普通门诊享受转诊待遇。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3939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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