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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出

时间:2022-07-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系统立足本职工作,精准实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人员动态管理。全市各级医保部门每月主动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重点抓好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信息数据采集核实工作;与税务部门及时共享参保登记、缴费信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了解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情况,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参保信息。

  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就医负担。一是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脱贫人口应参保380959人,已参保380959人,参保率100%;监测户应参保28402人,已参保28402人,参保率100%。二是落实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在过渡期内,监测对象及脱贫人口的大病保险均不设封顶线,脱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居民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监测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居民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获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3776人次,大病保险合计支付847.86万元。三是落实好医疗救助倾斜保障政策。在过渡期内,监测对象与未纳入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住院费用的医疗救助起付线均为3000元,监测对象就医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70%给予救助,未纳入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按5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今年1月至5月,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和重特大门诊特殊慢性病获得救助106909人次,医疗救助基金合计支付6853.93万元。三是完善医保制度。该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四是建立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医保局与市银保监、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建立了贵港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即贵港“惠民保”,明确困难人员的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提高5%。

  完善动态监测预警,切实防止因病返贫。全市各级医保部门每月定期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脱贫户、普通农户年度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10000元以上的人员名单共享给同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经核实后,由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及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纳入防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综合监测帮扶。今年1月至5月,全市医保部门共筛查出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2266人,共计获得基本医保报销3685.2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77.22万元,医疗救助305.5万元;筛查出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的普通农户16639人,共计获得基本医保报销35942.4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750.66万元。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sxdt/t12760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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