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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惠民 让群众更有“医靠”① | 大病救助 兜住返贫底线

时间:2022-07-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编者按

  医疗保障是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筑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基石。医疗救助严防因病致贫、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目录调整、专项保险体现温度……近年来,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健全,医保服务持续提档升级,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就医负担大幅减轻,让人民群众收获了实打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前,我还在接受治疗。真是感谢医保救助政策,给我带来了生的希望。”6月16日,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新创家园居民段怀珍说。

  段怀珍是移民搬迁户,2018年11月底从海原县树台乡搬至掌政镇新创家园不久后,就查出患有急性白血病。

  “当时,我在永宁县三沙源的一家单位做锅炉工,得知自己患病的消息,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我的生活也一度陷入窘境。”段怀珍回忆。2020年,段怀珍向银川市兴庆区医保局申请医疗救助后,经审核拨付医疗救助金3万余元。随后,段怀珍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2022年3月,兴庆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在筛查“一站式”结算个人支付费用较大人员时发现,段怀珍经“三重保障”后,个人支付部分金额达到4.8万余元,原本已脱贫的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随即向兴庆区乡村振兴局进行预警。经核查后,目前,段怀珍被列入监测对象。

  

  段怀珍和妻子正在查看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诊疗结果。

  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我区持续完善医保制度,截至2021年,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财政人均补助从2017年的502元提高到2021年的580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8%和73.8%;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7.2%。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区建立了覆盖城乡、制度统一、标准一致、资金统筹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低保对象的同时,增加了因病致贫患病人员的救助,按照医疗费用,不分病种进行医疗救助,扩大了受惠面。此外,还向重特大疾病救助倾斜,将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6万元。(宁夏日报记者周昕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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