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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2年第二季度乌兰察布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审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按季度常态化开展乌兰察布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 》(乌医保药采字〔2022〕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2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资料审核结果。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2日-7月18日

      三、审核结果异议办理

      (一)企业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

      (二)因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待第三季度受理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办理,公示期内无需递交申诉材料。

      (三)企业递交申诉材料应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扫描成清晰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lcbpsbm@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企业名称+申诉材料。

      四、联系方式:0474-8159042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资料审核结果

  

  

  

     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7/t20220712_2087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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