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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取消)部分药品交易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2-07-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内药采中心字〔2022〕15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食药监〔2017〕259号)规定及2022年6月-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各省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现取消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肌苷注射液(药品编码:GDH689015),暂停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药品编码:168156)、江西川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药品编码:ZD174884)、吉林黄栀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接骨丸(药品编码:135788)等8个药品在我区的交易资格。

  附件:1.暂停交易资格药品列表

        2.江西省2022年第3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3.关于江苏省2022年第1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4.国家药监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27号)

        5.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6.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32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7/t20220722_2092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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