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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保局“三力”齐发做好DIP考核答卷

时间:2022-07-30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作者:佚名 []

  

      今年以来,宿州市医保局以DIP(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DIP改革中医保基金的调节和杠杆作用,实现群众看病省钱、基金支出下降、医院服务提升,探索出了一条操作性强、多方认可的改革路径,形成了以DIP改革为主的多元一体化医保支付方式格局。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DIP考核增强腕力。宿州市建立一套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与运行监测的“市考”机制,制定DIP付费相适应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完善一系列适合DIP的配套政策。如:《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医共体和定点医药机构基金考核办法(试行)》《宿州市医保DIP付费结算办法(试行)》《宿州市医保DIP付费考核办法(试行)》等,将国家DIP运行指标与医疗机构考核相结合,用完善的配套制度助推改革工作行稳致远。

  

  

  

      大数据智能监控,为DIP考核提供助力。宿州市依托DIP信息系统,审查疾病诊断以及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等临床行为,筛查定点医药机构疑点信息,挖掘可疑病历,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提醒,打好监管“预防针”。2022年1月至4月,全市筛查涉及病案质量疑似违规病例6508条,涉及医疗服务质量疑似违规病例7318条。经初步核查,涉及编码套高病例130例,并移交监管部门。同时,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发病案智能校验工具,医疗机构病案与结算数据的质量逐步提升。2021年7月至12月,全市上传DIP病案数据且合规纳入分组24.3万条,整体合规率从74.61%提升到99.99%,整体入组率达到99.65%。

  

  

  

      聚焦考核结果运用,为DIP考核提高效力。宿州市以基金监测数据和客观证据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以交叉互评为考核的主要方式,医保、卫健、医共体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积极发挥相关职能作用。宿州市DIP专项考核共有7项一级指标和17项二级指标,考核分值按30%比例纳入年度考核计算。同时,年度考核分值与基金预算、清算、超支合理分担和调剂金、质保金分配挂钩。通过考核结果与基金分配挂钩,促进医疗机构进行主动控费,努力引导患者科学就医,约束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充分发挥基金支付“牛鼻子”和“风向标”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ybj.ah.gov.cn/xwzx/sxdt/146773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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