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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服务“新机制”

时间:2022-08-12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022年5月,茂名市医保局联合首批7家合作银行签订了《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合作银行个人账户业务服务协议》,打通政银壁垒和网上公共服务渠道,开启医保个人账户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医保个人账户开设、注资、转移、变更及跨市、跨行注资等业务流程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逐步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为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新机制”下个人账户将可自主选择随时随地办理。参保人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公共服务渠道自主选择医保个人账户开户银行,通过数据赋能、信息赋能,医保信息数据与银行信息交互,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二是“新模式”下个人账户省内跨市使用壁垒将全面打通。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医保个人账户无需变更,资金不用转移、不用提现,可以跨市使用、全省通用,省内“一人一账户”。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3992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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