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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挂网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8-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内药采中心字〔2022〕17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挂网采购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167号)要求,现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结果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资审系统】查看相关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2022年8月19日正式执行,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208/t20220817_2105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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