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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工作迈入新阶段

时间:2022-09-03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022年8月23日下午,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静林以视频方式调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和经办工作流程介绍,深入了解河北、四川具体经办流程、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胡静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随着人口流动频繁,人民群众对于看好病和就医结算方便快捷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要针对群众异地就医过程中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高效便捷。同时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跨省直接结算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统计分析,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工作迈入新阶段。

  

  从住院到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惠及千万人

  近年来,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群众就医的便捷性不断增强。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86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59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6.53万家。

  

  今年1-6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46.5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554.16亿元,基金支付323.1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8.3%;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12.8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6.92亿元,基金支付16.16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0.0%。


  目前,全国一半左右的统筹地区(共208个)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为了方便参保人跨省直接结算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增跨省门诊慢特病告知书等查询功能。参保人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栏目,在“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子栏目中新增“门慢特告知书”“门慢特资格”查询功能。参保人可以分别了解自身已有的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和参保地关于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流程等内容。

  

  破解结算堵点、难点,制定全国统一规范

  虽然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但原有医保结算政策不统一、业务流程不规范、业务协同不及时等问题也困扰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群众的获得感。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时隔6年后制定的一份全新的行动指南。

  

  “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说,此次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通知》,就是要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

  

  《通知》明确提出,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此外,《通知》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明确了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明确了“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明确了“先预付、后清算”的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和协同是群众反映较多的三大难题,为破解这些难题,《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将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压实大额医疗费用(3万元及以上)就医地协查责任”等内容都是不小的突破。

  

  新规明年起实施,各地应加快完善配套保障

  “统一”“规范”“协同”,《通知》中的各项措施要惠及百姓,意味着全国各统筹地区都必须行动起来。

  

  为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两部门同步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要求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程》规定了范围对象、登记备案、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费用清算、审核检查等十个章节的内容,加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协同联动。

  

  但即便有此规程,各地执行层面依旧面临很多考验。《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管理服务;同步调整信息系统与《通知》相适应,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表示,目前,各地对于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要求的审核还存在薄弱环节,“承诺备案”“补办备案”等新措施无疑会增加审核工作难度。同时,无论是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行为,还是对医疗服务机构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诊疗行为,监管难度都比较大。过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往往远高于本地参保人员同病就医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监管能力水平必须进一步提升,才能适应新形势。

  

  安徽省异地就医中心副主任陈中楼表示,将在抓具体、抓到底上下功夫,加快完善《规程》配套保障机制,统筹做好组织推动、政策调整、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准备工作。

  

  原文链接:国家医保局: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工作迈入新阶段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zdzl/ydjy/20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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