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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医药服务列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时间:2022-12-09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日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与康养、智慧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包含中医药相关工作。《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医养与康养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广适用于老年人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提供中医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利用本地资源引进康养产业市场主体,开发健康养老、旅游养老、生态疗养、中医保健等地方特色品牌康养项目。此外,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hudongjiaoliu/guanfangweixin/2022-11-30/28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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