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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先行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

时间:2022-12-09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宣布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36个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先行城市,在石家庄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从即日起可开户缴纳个人养老金。

  如何开户,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础上,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包括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为什么要设立两个账户?据介绍,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如何缴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万元,可在自然年度内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对于参加人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负担能力来灵活选择是每年参加还是分部分年度参加,也可以在年度内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缴费额度,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次缴纳。

  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参加个人养老金能享受哪些政策?在缴费环节,每年不超过缴费上限1.2万元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在个人所得税前办理扣除;在投资环节,取得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参加人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均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领取,是否存在投资风险?

  为更好实现补充养老功能,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参加人可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由参加人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或出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可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表示,和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几个方面的属性。《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sxdt/39215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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