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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三项举措推动结余留用政策落地落实

时间:2022-12-09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今年以来,肇庆市医保局多措并举,紧扣现场考核、数据测算和拨付流程三个重点发力,稳妥推进结余留用政策在肇庆市落地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严格现场考核。统一制定肇庆市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考核指标和办法,明确了10项考核指标,做到有的放矢。现场考核前向相关医疗机构下发现场考核需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考核效率。按照层级权限,分别由市、县两级医保部门组织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指标,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工作进行考核,现场逐一核查数据和佐证材料并进行打分,考核总体情况进行现场反馈,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精准数据测算。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传达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精神,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实事求是做好结余留用资金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对各医疗机构药品结余留用资金金额进行核算,实现海量数据的快速处理、优化和全市15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的即时计算,全力保障肇庆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的核算精准无误。

  三是规范拨付流程。肇庆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相关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快拨付相关批次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的补充通知》文件,确定了结余留用资金在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支出比例,并明确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规范使用操作,确保按省有关要求在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据统计,肇庆市2022年度落实了三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共向141家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奖励金约1142万元。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032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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