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天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497号(医疗卫生类4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2-24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朱世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药院校全面探索师承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会同教育部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探索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探索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开展“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班”、广州中医药大学“铁涛班”、山东中医药大学“扁鹊班”、河南中医药大学“仲景学术传承实验班”等教改实验班,探索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加强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作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授课,并将其纳入工作室建设成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评。三是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改革,注重中医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四是推动中医药院校制定师承教育方案。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开设中医学类专业的中医药院校要探索师承教育的有效方法,促进学生对中医学术的传承,以培养学生的中医思维能力。依托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指委,指导中医药院校制定师承教育方案,将跟师相关要求纳入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加强对中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师承教育。五是推动师承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配合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师承继承人和中医住培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同时,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遵循中医药人才自身成长规律,持续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在师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强化师承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进一步推动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人才培养体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bangongshi/gongzuodongtai/2022-12-23/285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