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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出台四项措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时间:2022-12-25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江门台山市医保局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标尺,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效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建立更加全面救助机制。2022年起,在原来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重病患者等5类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上,增加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家庭救助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类困难人员纳入台山市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同时优化资助参保政策,新增的3类对象明确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免缴费。通过定向资助参保,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衔接,梯度为困难人员减轻看病就医负担。

  二是推进一体化经办服务,提升困难群众就医结算便捷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另一方面,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通过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让困难群众被认定身份之日起,即可享受就医机构“一地”结算的便利,减轻就医垫资压力。

  三是构建“主动服务”模式,创新精准锁定机制。建立民政、乡村振兴、社保等多部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大数据的比对,精准锁定未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患者,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局共主动服务困难居民266人次,发放救助待遇26.08万元。

  四是健全重疾救助保障,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一方面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监测预警,精准实施二次医疗救助,对经过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监测费用数据,及时触发预警,启动二次救助,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无需再次申报,一次性审批、一次性发放救助待遇。另一方面,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救助管理,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8个部门成立3个调研小组,深入镇(街)调研,对新增的返贫致贫监测户进行政策“面对面”宣讲,核实救助待遇发放情况,确保救助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066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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