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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国家医保基金运行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时间:2022-12-31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近年来,市医保局全面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精细化管理,稳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效能,在2021年度国家医保局基金运行评价工作中,我市职工医保基金运行评价结果排名全国第二。

  一是不断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汇总整理相关业务、财务、统计数据,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趋势和特点,客观反映政策落实和业务经办进展情况,为行政决策和高效治理提供依据。建立常态化基金运行预警机制,通过分析参保情况、基金收支规模、医疗服务利用等重要指标项目,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同时,建立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长效机制,通过社会监督,提升医疗保障依法经办水平和公信力。

  二是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扩大DRG/DIP实际付费医疗机构范围,DRG实际付费机构增至37家,DIP实际付费机构增至不少于100家,DRG/DIP付费结算医保基金占住院基金比例达到80%以上。通过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取得了患者负担减轻、医院降本增效和医保支出可控的改革预期。同时,稳步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试点,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同类别机构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从预算管理、分配规则到具体执行情况的公开透明,切实提升基金规范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日常协议检查,依法依规处理违约机构314家,充分发挥医保协议管理职能作用,牢牢守住基金支出安全防线。同时,持续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1至11月份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64家,覆盖率100%;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975家,其中约谈439家,责令整改353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6家,审核拒付1956家,行政罚款38家,函询830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共计1.47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1.38亿元,行政罚款837.1万元,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做好日常监测,研判运行趋势,持续提升统计质量,加强基金监管,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市医保中心、基金监管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ylbz.tj.gov.cn/xwzx/gqybdt021/202212/t20221228_6062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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