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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80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1-07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陈玮等14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规范中医养生保健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增强自我管理能力的建议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一是印发《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内容以及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内容、禁用项目等,规定“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开展本规定中禁用项目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总局推进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66号),编制了《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作为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内容,规范相关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三是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联合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和“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在依法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同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的监管。一是推进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内涵与外延,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二是在市场监管、中医药、公安、城管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和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利用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创新中医药养生应用模式,促进“治未病”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局积极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不断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一是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服务模式,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二是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中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科,为群众提供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干预等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三是优化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治未病服务和区域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了15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完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并将服务拓展至基层,提高群众养生防病意识。组织修订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指南,制定省级治未病中心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四是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老年人和儿童规范化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0年,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1.1亿,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9%;按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儿童3349万,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五是推动中华中医药学会等行业团体发布了按摩、刮痧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团体标准21项。六是推动治未病干预方案制修订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31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的团体标准立项审查,其中包含了偏颇体质人群治未病干预指南、老年人中医体质治未病干预方案等。

  下一步,将继续指导中医医院加强治未病科室建设,扩大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推进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征求意见、公开发布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关于加快中医养生保健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养生保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建设10个中医养生学、17个中医康复学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培养一批中医养生保健领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人才。2020年,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养生、老年护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员。“十三五”期间,我局配合教育部不断优化中医药类专业结构,本科新增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共有22所本科院校开设中医康复学,14所院校开设中医养生学,中高职增设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健康管理等专业或方向,培养了不同层次的中医养生保健相关专业人才。

  下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的培训。

  四、关于加快培育养老养生产业发展的建议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推广应用包括老年慢性病在内的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开展2021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中医药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规范、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省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标准,持续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中医药老年人健康教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satcm.gov.cn/bangongshi/gongzuodongtai/2023-01-03/2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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