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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衡东:多措并举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落地见效

时间:2023-02-18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月13日,衡东县各职工医保参保单位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简明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解读》。各单位纷纷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在职、退休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学习,确保传达到位、人人知晓。

  衡东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于2022年12月31日实施以来,为确保该项医保重大改革和惠民政策顺利推进,将政策宣传作为关键点。在对参保单位多次点对点下发政策文件的同时,通过敲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在各级主流媒体、“衡东医保”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朋友圈等平台广泛宣传转发政策链接,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方位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重点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背景依据、重大意义和政策“红利”,有效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合理引导了社会预期。

  同时,该县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经办服务和结算报销工作作为落脚点。全县首批28个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医疗保障局集中签订了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在政府门户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在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为掌握政策落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情况,实行“一天一报进度制”。

  据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结算。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同时,改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正常参保缴费单位退休人员和统账结合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75元/月定额划入,全年900元(破产改制和企业解散后一次性预留医保费用的退休退养人员均不计入个人账户);个人帐户可以全家人(即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医保定点机构购药或住院时支付自付部分。

  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参保者,异地长期就医备案期间,在异地安置地或长期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文/康文萍)


原文链接: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3113602/202302/t20230216_29249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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