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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医疗保障局督导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

时间:2023-02-18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近日,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振岭带领调研督导组赴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调研督导定点医疗机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并现场了解定点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改革、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医保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调研督导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一要充分认识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二要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和相关诊疗规定,及时做好新冠相关诊断、医保费用结算等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三要加强政策宣传,拓宽“互联网+”医保服务。

  在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座谈时,调研督导组听取了该院有关药品货款结算和清欠工作的汇报,对下一步药品清欠还款工作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ywdt/sxdt/202302/t20230214_3359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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