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会展

【湘潭】湘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成功办理

时间:2023-04-15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3月31日,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办理了湘潭市首笔门诊共济业务。居民金某说:“真方便,我也是试着在湘医保公众号申请了家庭共济业务,没想到真的能用。以前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按规定只能本人使用,许多职工在家人就医时,却只能干望着医保账户里的余额掏现金支付。”

  

  据悉,《湘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今年3月,湖南省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调整,湘乡市迅速将相关政策通知了各二级医疗机构并提出对应要求,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响应,通过精密部署,部门合作,统一协调,个人账户门诊共济政策在湘潭的首笔结算业务成功落地。参保人员只需绑定家人的信息,家庭成员在医院就诊时就能既使用自己的信息就诊,又实现共济人的账户付费,在方便参保群众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信息的精准和基金的安全。

  

  随着医保改革步伐的迈进,更多医保惠民政策将出台,湘乡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努力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3113602/202304/t20230412_293122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