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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内药采中心字〔2023〕73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等16省(自治区)联盟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自治区开展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122.224.212.214:50000/)开展。在“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具体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

  三、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4月3日10时—4月13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提交盟市医保部门审核,各盟市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二)为保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协议采购量确认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附件: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4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304/t20230406_2286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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