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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满洲里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满足满洲里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选择需求,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及时供应,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药品(含中药配方颗粒,下同)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配送。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拟申请参与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企业,须严格执行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进行订单确认、备货、配送的规则,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或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报名遴选前两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五)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网上采购配送政策,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主动接受考核管理;

  (六)具备及时、足量配送产品的物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所有拟参加我市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本通知和《满洲里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和报送材料。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所有拟参加我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本通知和《满洲里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和报送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各企业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见的PDF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56597256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和报名类型,如“XXX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XXX器械有限公司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三)联系人:李万祥

  (四)联系电话:(0470)3910018

  六、注意事项

  本次遴选适用范围为未获得满洲里市配送权限的药品或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已在满洲里市获得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本次无需再重复递交遴选材料。

  

  满洲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304/t20230421_230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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