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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强调安全第一

时间:2023-06-0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与成人相比,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皮肤结构和功能发育尚不完全,对外界刺激的耐受能力较弱。儿童皮肤的特点要求其使用的化妆品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化妆品是由多种原料经过合理调配加工而成的复配混合物,且这种混合绝大多数属于物理的混合。因此,原料性质直接影响产品品质与性能,原料的安全使用是保证化妆品产品安全的核心要素。

  何为儿童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儿童化妆品的功效范畴

  目前市场上儿童普通化妆品的主要功效类别包括清洁、保湿、舒缓、爽身等,剂型包括油、水(含花露水)、粉(爽身粉)、乳液及膏霜、啫喱、擦拭巾等,而特殊化妆品功效只涉及防晒,主要剂型为乳液及膏霜。

  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使用人群为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使用人群为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同时,对功效宣称为卸妆、美容修饰、芳香、护发的,不建议日常使用,应当在使用方法中明确使用场景、使用频次等,并明确标识。

  儿童化妆品的原料使用要求

  化妆品配方设计,就是根据产品的性能要求和工艺条件,通过试验、优化、评价,合理地选用原料,并确定各种原料的用量配比关系。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指出,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即在确定原料使用的种类与用量时,保证安全是首要前提,功效则要根据儿童的皮肤特点及基本需求综合考虑,配方极简是在满足必需功效的前提下使配方从简,相对减少原料的使用种类。

  (摘自2023年06月01日《中国医药报》)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kpxc_37878/202306/t20230601_4130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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