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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医保出台“负面清单”加强医保基金源头治理

时间:2023-07-30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022年11月以来,汕尾市医保局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督促各级医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各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形及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源头治理,让医疗机构逐步从“要查我”向“要我查”转变,最终实现“我要查”的目标,全面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出台“负面清单”。汕尾市医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流失。为增强全市医务工作者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实现预防医保基金流失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汕尾市医保局结合基金监管日常检查和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频发易发的违规问题,梳理编辑了5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列明了242个常见的违规情形,通过印发小册子、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分期刊载、广而告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式,杜绝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坚持预防在先,精心解读树牢“底线意识”。“负面清单”对常规的诊疗、检验、护理、手术、麻醉、影像等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中,因政策掌握不足、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违规情形进行描述,注明认定违规的依据,为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详细的收费指南和易懂的操作指引,将事后监管、问题查处逐渐向事前监管、问题预防延伸,促使定点医疗机构深入排查基金使用的问题盲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汕尾市医保局印发“负面清单”后,同时对负面清单中的违规情形进行详细解读,加深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违规情形的认识以及对政策依据的理解等,进一步树牢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底线意识”。

  三、坚持从严管理,精细查处强化“源头治理”。汕尾市医保局组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对照“负面清单”落实举一反三整改和自查自纠,切实增进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标准和范围的掌握,主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巩固“负面清单”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将以“负面清单”问题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的问题,除按照服务协议处理外,将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将对有关违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22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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