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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强化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监管工作

时间:2023-08-06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一、抓实督导整改,筑牢基金安全“压舱石”。印发《广州市医保新政实施情况暗访督导方案》《关于开展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定点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129家定点医疗机构、527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明察暗访,发挥督导利剑作用,逐项问诊不留死角;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举一反三深入自查,逐项对照彻底整改,目前共有127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交自查自纠扣减申请,涉及退回医保基金47万元。

  二、强化数据监测,下好风险预警“先手棋”。结合广州市现有门诊统筹结算支付政策,强化大数据技术在基金监管中的应用,快速筛查、精确锁定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为现场检查和精准打击提供数据支撑。将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自费率、记账率及定点零售药店POS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测指标,结合智能审核监控,锁定56家新政实施后门诊结算自费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督促机构对内加强管理对外主动宣讲,并对多家高风险的民营口腔诊所、中医门诊部开展突击现场检查。

  三、开展专项检查,拧紧欺诈骗保“安全阀”。在日常稽核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定点医疗机构突出问题、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等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2批次共计73家定点机构个人账户使用情况核查,有效整顿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经营和管理;深入推进与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严堵监管漏洞,共同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加强多管齐下,织密医保监管“防护网”。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社交媒体推出普法通稿及视频,线下通过各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所发放宣传册并现场答疑,引导群众有效识别欺诈骗保行为。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和监管水平;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全社会监督。强化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以检代训,以学促行,快速提升稽核队伍监管能力。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230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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