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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镇痛泵)历史采购及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内药采中心字〔2023〕172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和输注泵(镇痛泵)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自治区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和输注泵(镇痛泵)历史采购及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020215004开头的产品)。

  输注泵(镇痛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230120200002开头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填报方式

  本次依托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https://sjlm.ybj.zj.gov.cn/tps-local/login)开展,登录“带量采购管理”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由自治区统一发放,新增医疗机构由各盟市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

  四、填报时间

  2023年8月18日9:00——8月31日17:00。

  五、注意事项

  (一)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需打印《授权承诺书》和《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二)提交盟市医保部门审核,各盟市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三)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471-4904515、4967106

  附件:1.浙江省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v0.1

           2.浙江省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地方医保局)操作手册v0.1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msdt/202308/t20230818_2363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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