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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来源: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沪药监综〔2023〕70号

  机关各处、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时,应提交相关法定程序资料,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2.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如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全部完成,请于计划截止日前1个月提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表》(附件2),经集体讨论,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

  3.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备案考核工作。

  附件:

  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程序

  预计决策时间

  1

  上海市浦东新区普通化妆品现场个性化服务审查细则

  市药监局

  决策草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季度

  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

  市药监局

  决策草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季度

  3

  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

  市药监局

  决策草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季度

  4

  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修订)

  市药监局

  决策草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季度

  

相关附件: 附件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表.doc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h/20230925/5bf1d55121de4bac955b0438c0a77e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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