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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医保抓好“四个加强”确保医药集采落地见效

时间:2023-10-09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加强集采政策宣传,扩大中选产品知晓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考核奖励制度新突破,提升医疗机构集采积极性,助力三医协同发展。

  一、加强政策宣传,扩大集采知晓度。一是“进医院”。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培训,深入临床科室、药房宣传,提升医务人员使用中选产品的主动性,确保集采工作高效稳步推进。二是“进社区”。走进社区开展专题宣传,深入居民住所、沿街商铺开展专人辅导,进一步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三是“进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台广播、官方网站等载体宣传各批次集采产品、降价幅度,从集采产品遴选,到中选产品落地、使用效果跟踪,使中选产品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二、加强监督管理,夯实集采责任感。一是确保报量准确性。对医疗机构每批次报量加强审核把关,运用历史采购量复核医疗机构报量,结合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研判,了解库存量准确测算采购需求量,确保科学合理报量。二是确保完成采购进度。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进度、存在问题建立通报制度,通过柱状图、线形图进行数据比对,动态反映各医疗机构集采进度,对按时完成任务量、执行力度好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表扬。自2020年来,每季度通报一次,现已通报15期。三是确保落地使用。深入医疗机构,对中选产品落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采购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实行函询约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集采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保障集采供应量。潮州市通过建立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间集采品种供应保障的有效反馈机制。一是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对配送企业仓储率、配送及时率、订单满足率及医疗机构投诉率等指标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为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多次组织召开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供应保障会议,邀请医药配送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面对面,就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问题进行商讨,协同缓解供需矛盾。三是建立质量监控制度。对集采产品落地后使用情况、临床疗效、质量进行跟踪监控,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个别中选产品,及时与生产、配送企业沟通协调,要求生产企业对反馈异常产品开展检测,优化生产流程,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确保质优价廉供货。

  四、加强集采考核,提升集采积极性。一是落实周转金拨付考核制度。对按要求完成集采任务的医疗机构,在原拨付一个月医保结算周转金的基础上,增拨一个月周转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减轻医疗机构经济负担;对没有按要求完成集采任务的医疗机构不予增拨周转金。二是落实权重系数加分考核机制。将集采执行情况列入DIP权重系数加成考核,对没有按要求完成集采任务,被通报或约谈仍不整改的,当年度DIP权重系数不予加成。三是落实医保结余留用资金考核制度。围绕药品集采考核指标,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结余留用资金,2021年以来,共向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2098万元,激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集采产品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262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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