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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参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时间:2023-11-23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据悉,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党参等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此次的9种新增食药物质。

  《公告》指出,对于党参等9种新增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这9种新增食药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按照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969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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