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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开展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为案件查办“把脉问诊”

时间:2023-11-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11月23日,全区2023年度药品行政处罚优秀案例专家评审会在自治区药监局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以及驻市场监管厅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和专家应邀参加了评审会议。
    此次评审会是近年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首次召开的高标准、高质量的会议,旨在通过引进外部监督和专业化指导,推进全区药品安全监管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工作落实,为全区药监系统法治化、规范化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把脉问诊”,不断提升全区药品监管系统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推动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贯彻落实。
    评审会上,与会专家立足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眼案件查办质量,围绕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以及自由裁量、文书制作、案卷整理、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9个方面,对我局通过层层筛选确定的13份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整个过程讨论热烈,交流广泛,既面对面指出问题,纠正不足,又点对点的沟通交流、答疑解惑。经过角逐,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银川市兴庆区某某康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吴忠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吴忠市利通区某某刚皮肤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等7个案卷脱颖而出,被评为2023年度全区药品行政处罚优秀案例。
    从评查总体情况看,各市县局都能够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准据充分、程序合法、适法准确、处罚适当,但也存在从轻减轻处罚证据不够充分、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全区药品安全监管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稽查执法合力,努力提升全区药品稽查执法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311/t20231124_436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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